![]() 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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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星期三,福特省长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措辞严厉地指责一些法官基于意识形态的偏见,恶意妨碍甚至阻止政府的行动计划,省长特别提到最近省高级法院法官Schabas签发了一条禁令,暂停拆除多伦多市区三条自行车道措施的实施。
福特省长声称:“他们(法官)有什么权力? 难道那些被任命而非选举产生的法官要决定政府的财政预算?他们的一个决定将耗资政府数十万亿纳税人的钱。难道拆除城市的自行车道还要法官来定?他们无所事事吗?真希望他们快点退休,我愿意用钱打发他们提前回家”
省长对法官这般怒气冲冲,火力全开,到底是怎么回事?
直接的原因是两根导火线,一是法官对嫌疑犯保释太过仁慈,不顾社区和民众的安全;二是,过度干涉政府事务,比如禁止拆除自行车道。
本文只说一说后者,关于拆除自行车道的事。
多伦多市,尤其是市中心,自行车道纵横交错,多年来,形成了一个自行车道路网,很方便市中心居民的出行。这些自行车道都是从道路上开辟出来了,它们挤压了汽车道。为了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省政府去年就提议要拆除市区三条主要道路上的自行车道,三段自行车道总长19公里。
此消息一公布,自行车骑手群不高兴了,他们组织各种活动,展开了自行车道保卫战。
省政府知道,要拆除这些人们已经习惯了的自行车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会有很多的障碍和反对声音,所以,省府从立法着手,先制定出法律武器,然后再依法行事。2024年11月省立法院通过了一项有关疏通城市交通的法案,赋予省政府拆除上述三条自行车道的权力。
就在省政府紧锣密鼓制定法律的同时,自行车骑手们也没有闲着,他们请了律师,要和政府打官司,把省政府告上了法庭。
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说的法官签发的一条禁止拆除自行车道令。
自行车骑手们的理由是,拆除自行车道侵犯了他们的权益,让他们的生命安全处于极度危险的境地(没有了自行车道,他们就得与汽车共用道路),政府的决定是“不合理,且危险”的。
法官在禁令中写道:“有证据表明,移除自行车道对缓和城市交通拥挤的作用微不足道, 实现不了有关疏通道路政策的目标。”法官继而声称,骑手的申诉提出了“重要又复杂的宪法问题,”需要做进一步的考量。
省政府称,要对法官的判决提出上诉。福特省长更是扬言:无论如何(one way or another),自行车道都会被拆除。
这样一来,省长与法官就杠上了。
事情将如何发展,最终还是要看各方利益的博弈。
多伦多大学的专家出来说话了:根据他的调查研究,在这19公里自行车道沿途中,有些地段的自行车道并没有影响交通,而且是受当地居民和商家欢迎的,而有些地段的自行车道对大路交通是有一定的增堵。
多伦多市政府的建议,建设或者拆除自行车道都必须根据具体的有关交通数据,让事实来做决定,不来一刀切,综合考虑,该拆的地方拆,该保留的地方保留。
多伦多市政府的方案是多赢方案,是可以被多方接受的,应该会是最终的解决方案。
最后修改于 2025-05-04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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