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征收房地产开发费的理论和依据是什么?

分类:杂谈 | 标签: 卢普行的博客  
2024-04-28 02:56 阅读(?)评论(0)

按照市政府房地产开发费(Development Charges)(简称开发费)法规,今年51号开始,开发费将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不同类型房屋开发费的增幅不一样。


比如,一套两室一厅公寓的开发费由目前的$56,804 增加到$68,687; 一栋独立或者半独立房屋开发费大约增加$23,000, $137,000.


开发费由开发建筑商在市政府批准并发放建筑许可的时候一次性缴纳给市财政。


建筑商的开发成本大致可以概括为:土地成本;硬建设成本(包括钢筋水泥等等建筑材料);软建设成本(比如管理,评估等等);政府收费;开发商利润。


有资料显示,过去的20年里,随着开发费和政府其他费用的不断上涨,政府的各项收费占建筑成本的比例逐步提高。一房地产研究机构最近的一份报告称,在多伦多,2023年开发费和其他政府收费总和大约占到建筑成本的10% 23.5%,  具体比例取决于房屋类型。


和加拿大其他大城市相比较,多伦多市的开发费可以用“遥遥领先”来形容,让众多开发商直呼受不了。


所以,在开发费再一次提高之前,开发商和建筑行业表达了不同的声音。他们认为,近几年来,多伦多一直面临着住房危机,房屋供不应求,新房源严重不足,房价扶摇直上,居高不下;购房者望房价而兴叹;政府也高度重视房地产城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但是问题远没有缓解的迹象。提高开发费,增加了建筑成本,打击了开发商建房子的积极性,从而减缓了房屋供应速度,使得目前的住房困境雪上加霜。


也许有人会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把开发费转嫁给房屋购买者不就行了。问题哪有那么简单。多伦多的房价已经让人望而却步,再往上提价,市民买不起。今年第一季度的数据表明,多伦多房屋的销售量呈现出了萎缩现象,有房卖不出去,于是,不少建筑商停建或者推迟新的楼盘项目。


增加开发费和政府倡导的“多建房,快建房”的精神背道而驰。


这个道理和逻辑谁都知道。


可是,政府为什么不但不取消开发费,反而多年来一直惦记着开发费,盘算着开发费,想方设法提高开发费呢?

始作俑者便是在人们心目中,尤其是在政策制定者们的脑海里,一个根深蒂固的概念,甚至是被认为理所当然的定理,即“以开发促开发”(Growth should pay for growth)。


什么意思?


“以开发促开发”,简单来说,就是开发商开发一片荒地,在那里建房子,就得把周边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好,比如道路,公园,学校,图书馆等等。建筑商建好了房屋,卖完了房子,就可以拍拍屁股走路;而政府就要开始承担起提供各项公共服务的任务。搞基础建设需要经费,这些钱就得由开发商来出。


所以,开发费是专款专用,是专门用来在新开发区搞基础建设的。市政府每年财政预算案中资本预算部分就包括开发区的建设投资项目,而其中的资金来源一部分来自开发费。根据市政府的报告,建设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光开发费是不够的,大约只占总支出的60 – 70%


正因为如此,开发费这一块财政收入是不会取消的,而且只会上涨,因为各种建筑成本都在增加。


尽管有了征收开发费的理论,但是政府也不可以随便征,不可以想征多少就征多少,必须得有个依据。


于是,1989年政府通过了一项《(房地产)开发费法》。


该法案规定,市政府必须在做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至少每5年,对城市和社区的发展以及人口变化做出一个长远规划,和与之相适应的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根据这个城市发展蓝图来确定开发费的征收幅度。


多伦多市政府面临的窘境是,一边出台政策鼓励开发商多建房子,一边又征收建筑商的高额开发费。前者是口号,后者是行动。嘴巴上叫开发商向南,但却“指挥”着他们向北,真是南辕北辙啊。


好像目前没有两全的解决方案。

  最后修改于 2024-04-28 03:38    阅读(?)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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