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狗袭人事件说开去

分类:杂谈 | 标签: 卢普行的博客  
2024-03-24 06:50 阅读(?)评论(0)

27日傍晚8点半左右,在Etobicoke社区,一个54岁名叫Anita的居民,在等公共汽车的时候,看到两只狗,都没有套狗绳,也没有戴口套,主人也不在,其中一只狗想过马路,但是在路中间中途返回,便朝着Anita 奔来,还一路狂叫。突然,Anita发现自己被两只狗夹攻,一左一右。出于本能,她使用旁边的购物车左摇右晃来保护自己。


说时迟那时快,两只狗扑向Anita。一只狗袭击她的头部,另外一只则咬住她的手臂。三下五除二,Anita就被两只狗放倒在地上,他拼命用衣服做掩护,但是在两只狗疯狂攻击面前,她毫无招架之力,只有嚎叫救命。


幸好,一路人目睹眼前的恐怖场面,停下车,打开车门,叫Anita跑到车子里。Anita鼓起了勇气,从地面上挣扎着爬起来,钻进了汽车。目击者说,当Anita进入车后,那两只狗仍然处于疯狂状态,万幸的是,当时周围没有其他居民。


当警察赶到现场时,两只狗早已逃之夭夭,不知去向,也不见狗主人的身影。


Anita被送往医院,脸上缝了12针,手臂上也是密密麻麻的缝线。


按照警察的说法,这是一起严重的、改变了受害人外部形象的狗袭人事件。


2月底,狗主人被捉拿归案,并被指控多项罪行, 包括狗咬人,刑事过失,违反禁令等等。


这一件事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为了市民的安全与健康,市议会本周四一致通过了一项关于严格执法,加强对“危险狗”的管理措施。


多伦多市有大约30万只宠物狗,其中有大约2,000只危险狗,在这2,000只危险狗中,有450只属于中度危险,60只则属于高度危险。


对于宠物狗的管理,市政府有明文的规定:


 比如,所有宠物狗都必须登记并佩戴标签;在公共场所,狗狗必须戴上狗绳,而且狗绳不得超过2米长;在公共场所解开狗绳遛狗,罚款$365; 狗狗拉屎后, 狗主人必须立刻收拾;狗叫声不得打扰左邻右舍等等。

对于危险狗,有特殊的要求. 比如,是否属于危险狗,要由危险狗审查法庭决定,一旦被认定为危险狗,该法庭则签发一个“危险狗令”(Dangerous Dog Order),主人需要参加专门的培训。目前的法规要求,危险狗主人在家门口要有一个标签,表明家里有危险狗(Beware of Dog),该标签可以在店里买到。新的规定要求,危险狗的主人必须在自家门口或者屋基上竖一块专门的有市政府标记的牌子。而且,危险狗只要离开了主人家,就必须套上狗绳,戴上口套,任何时候都不得松绳,解套,即使在规定的正常狗狗无需上狗绳的公园, 危险狗也必须上绳、戴套。


通过的议案,也包括市政府拿出50$,在全市范围内搞在宣传教育活动,以防止类似的狗袭人事件再次发生。


写到这里,说一个自己的故事。


3年前夏天的一个晚上,大约10点的样子,我去公园里散步。偌大的公园,四周静悄悄,我正在享受着晚上的凉爽与幽静。夜色不黑,也没有明亮的月光,隐隐约约的可见度。突然,有两只大狗朝我跑来,这种大品种的狗,白天看到都让人避之不及,更何况是晚上。就在那一瞬间,我意识到,如果这个时候要自卫,那就等于是自杀。有了这样的念头,反而特别的冷静,尽管害怕,但是没有表现出来,没有任何动作,没有乱阵脚。这个时候,狗的主人估计看到了我,他在吆喝着狗,叫它们往回跑。听到狗主人的叫喊声,我很平静地朝着他说“Thank you.  不知道,是不是由于我的“冷静”应对,和对狗的不理不睬,才没有激发狗的攻击性。两只狗在离我大约2米的距离,随着我的一句“谢谢您”,它们就朝着相反的方向跑去。然后,我便迈着慌而不乱的步子离开了公园。


现在想来,如果当时有言语上或者是行动上的慌张,可能就会有不同的后果,甚至是不堪设想。


尽管市政府立法加强宠物狗的管理,但是,由于狗数量多,尤其是狗主人遵纪守法自觉性程度的不一样,市民还是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为好,在必要的时候,也许可以用得着。

 
表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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