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志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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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星期二的傍晚,和平时一样,8点钟开始出去跑步,大约半个小时后,跑到了Birchmount 和 Dennis 两条大路的交叉口。此时已经夜幕降临,天色渐暗,交通稀少。刚从Dennis 转向Birchmount后,举目张望,在夜色朦胧和昏暗的灯光下,看到了这样的场景:在Brichmount大道中间,好像是两个人躺在地上,两人相隔大约20米,一个在动,而另外一个则没有动,他们的四周是一片狼藉。
眼前的一幕,有点恐怖。于是,立刻停下脚步,一看究竟。
就在此时,一个中年同胞,他一边拨打报警电话,一边向我走来,问:你会说英文吗?这里刚出了事故,需要报警。
我二话没说,接过电话,告诉接线员:我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是,有两个人好像是被车给撞了,躺在大路的中间,正在痛苦地挣扎着,同时把地址告诉了他。
刚挂了电话不久,两辆救火车,和两辆救护车就先后到达了,紧接着就是6辆警车接踵而至, 现场的气氛有点吓人。
此时此刻,救死扶伤是当务之急。
救护人员熟练地展开了他们的工作。我站在旁边还没有回过神来,但是能看得出,救护人员与受伤者无法沟通,于是我毛遂自荐。在得知我懂中文后,他们请我当翻译。
两位受伤者,一男一女,看上去伤情比较严重的是一位年长的男性华人,他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救护人员触摸了他的全身,剪开了他的上衣,问了一系列的问题,从受伤者的反映看,他的伤情没有看上去那么严重,应该没有生命危险。这也让我松了一口气。
做完了翻译,回到人行道,才慢慢地还原现场。
那个报警的中年同胞姓胡,他说,他刚开车路过这里,看到这样的场面,就停车,报警。他还说,肇事者还在现场,没有离开,也是一位华人。
于是,我走向那位肇事司机,他是一位年长者,应该有70多岁,我询问了一下情况,他说: 他根本就没有看到他们(受伤者),撞上去了才发现他们用手推车拉着一大堆东西在交通大路上行走。
黄昏时刻,周围环境由明转暗,对比度差,可见度低,年长者这个时候开车容易眼花缭乱,看不清交通情况。
他这样一描述,加上现场凌乱的物品,当时的场景就不难想象了。
星期二晚上是居民扔垃圾的时间段。这一对老年夫妇就在社区里捡废旧物品,其中有一些大件的东西。他们用的运输工具是两个轮子的手推车。把一大堆大件物品放在小小的手推车上, 如果在人行道上走,会有颠簸,重心不稳,很难控制,所以他们就上公路,成了名副其实的路霸。
离开现场后,一直在想,这样的交通事故为什么会发生?
上网搜索了一下户外使用手推车的情况。有一个网民发帖子问了这样一个问题:他是刚从其他国家来到加拿大的,他在离住的地方只有650米的二手店买了一件家具,不想花钱请专业人士搬运,只想自己动手,用手推车把家具搬回去。他想知道在加拿大是否可以在人行道上使用手推车搬东西?
有不少网民跟帖,发表意见,从法律和安全的角度给予了详细的答复。
这个例子,开始听起来似乎觉得有点小题大做。但是如果把该网民与以上交通事故的受伤者相比,他们有一个明显的不同。发帖者入乡随俗,不懂就问,不理所当然。而后者则相反,没有入乡随俗,凭着侥幸心理和无知者无畏的心态,我行我素,从而酿成了一起本不该发生的交通事故。
最后修改于 2025-09-14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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